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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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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岁“色狼”被捕

  □ 彭峰 记者 徐朝江

  

  本报讯  在一个多月内三次猥亵一名4岁幼女,一次猥亵一名3岁幼女。7月上旬,嘉陵区45岁男子张明(化名)将淫手伸向三四岁的幼女,被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。

  5月的一天下午,张明路过4岁幼女小甲(化名)家,看到小甲在家门口的台阶上耍,没有其他人,就去把她抱住,用手猥亵她;6月的一天下午,张明到小甲家,看见小甲一人在门口玩,于是将小甲抱住,实施第二次猥亵;6月16日下午,张明见小甲一人坐在堂屋的竹椅上吃东西,第三次起淫邪之心,反复对小甲进行猥亵,其淫手弄得小甲痛得直哭,被小甲母亲回家发现,并抓住张明报了案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,6月10日下午,张明还对另一3岁幼女小乙(化名)实施猥亵,一两分钟后才放手离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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