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州市人民政府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向社会通报打捞3名大学生英雄遗体全过程。结果显示,10月24日在打捞3名大学生遗体过程中,现场收取3.6万元费用的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,构成了敲诈勒索罪,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拘留15天,罚款1000元。
不存在“见死不救”情况
事发时停靠现场的两艘渔船船主有协调、配合长江大学学生、冬泳队员施救落水人员的行为。在其他施救人员将被救人员推近渔船的时候,伸了竹竿,帮助拉向渔船,并将落水者拉上了船,不存在见死不救的情况。渔船主人除许刚较年轻外,陈选德、熊绍香、陈恒云年龄较大。根据船主的陈述和现场照片显示,获救小孩由船主陈恒云和许刚接应将小孩拉上船,并转送到岸上。
有关部门积极实施了救援
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,荆州海事局,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,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。根据目击者陆铭、高阳拍摄及报警时间和公安部门接处警综合推算,从学生溺水时间到消防海事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间算起,溺水学生已沉入水中14分钟以上,客观上已丧失施救的最佳时机,导致警方施救无果。
施救船并非挟尸谈价船
协助配合施救的2艘渔船与事后实施打捞的2艘船是不同的船只。通过调查组对4艘渔船的比对以及对现场照片的研判,施救船主分别为陈选德和陈恒云,打捞尸体船主是王守海和圣德义。
因钱不够曾数次中断打捞
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,该公司的老板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。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时,他数次中断打捞,明显违背社会公德。他除了收取打捞费用外,还让师生去买烟和矿泉水,买来之前不开工。这个中间耽误了30分钟。
(综合新华社、央视)